为确保精准打击,巡逻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由治安警察大队组织警力于11月16日对足疗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足疗店套间内,将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魏某某(男)、丁某某(女)当场抓获。被发现时嫖客魏某某正在办事,见民警进来检查,惊慌失措下连裤子都忘记穿上。
经查,当日下午16时许,经翟某某(女)介绍,魏某某以100元的价格与卖淫女子丁某某在翟某某经营的足疗店套间内从事卖淫嫖娼非法活动,其中翟某某与丁某某约定两人按照四、六分成方式对嫖资进行分配。同时三人向民警交代了五六天前在同一地点,经由翟某某介绍丁某某向魏某某卖淫的违法事实。
目前,足疗店业主翟某某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已被刑事拘留,魏某某、丁某某被行政拘留。
2015年11月12日凌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孟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孟关乡新农贸市场里面从事卖淫嫖娼非法活动,接警后,民警立刻驱车赶往现场。民警来到了一栋三层小楼的足疗店门口,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这个卖淫窝点就藏匿在这家足疗店的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