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与人类亲缘关系远 食用较安全
同样是野生动物,为何陆生的都不能吃,而水生的和部分两栖爬行类的能吃呢?
“病原体通常感染特定的宿主,因此分类学上亲缘关系越远的物种越不容易相互传染疾病。”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介绍,水生野生动物与两栖爬行动物与人类的亲缘关系较远,几乎不可能将它们的传染病传播给人类。因此食用它们通常不会造成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但它们同样会携带多种寄生虫和沙门氏菌等病菌,虽不会在人群中产生大规模爆发的传染病,但对于不小心的食用者还是可能产生寄生虫病、腹泻等疾病,因此食用时应该注意卫生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通知仅是对已有名录的初步明确,按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的说法,正在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赵翔表示,预计还会有新的名录调整。
已在上述两份名录中的牛蛙、甲鱼等被明确可以食用,未在现有名录中的林蛙、蛇等养殖规模很大的两栖爬行类物种将来也会进入白名单吗?对此,赵翔认为,相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中,但如果将这些两栖爬行类物种的大部分再算作水生动物管理,未免有“打擦边球”之嫌,“不希望此次禁食的锤子高高举起,最后却轻轻敲下来。”
对于现有允许食用的两栖爬行动物名录,赵翔建议在向公众传播时有必要进行明确的物种介绍。例如,目前提到“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媒体传播中演变为“中华鳖、乌龟、牛蛙等动物均不在禁食范围之中”。禁食目录中的“乌龟”仅指乌龟(Maoremys reevisii)一个物种,但大部分公众是把乌龟作为整个类群来理解的,如果不强调清楚,既会产生对公众的误导,也可能导致“打擦边球”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