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天降苹果砸伤女婴肇事方、开发商、物业接连被告
受伤女婴凡凡跟随父母原租住在东莞市塘厦镇某小区。2018年3月9日下午,年仅3个来月的凡凡被家人抱着在小区楼下散步,返回住处时在单元入门处被一个从高空落下的苹果砸伤头部,后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
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经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小星跟随家人租住在该单元24层的一套房屋内,事发时11周岁,一人在家。之后,小星的母亲向凡凡赔偿了75000元。
事发后,凡凡先后七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2018年9月28日,凡凡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凡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凡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肌力2级以下)及开颅术后,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2019年1月30日,凡凡父母诉至东莞第三法院,要求小星及监护人赔偿544万余元,后又以单元防护措施存在设计缺陷及物业未尽到安全警示保障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为共同被告。
2019年10月10日,东莞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庭上两度代小星及其监护人向凡凡及其父母道歉,表示该案并非高空抛物而是坠物,缘于小星的无心之失。被告小区开发商及物业服务公司则均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