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离婚获93万家务费 丈夫曾污蔑她出轨】一大早,看到山东高法微信公号发布消息“夫妻感情破裂,山东一全职太太离婚获93万‘家务补偿’”,但点进去查看,颇感失望,因为这是一条刻意宣传的“假消息”。
先前,北京5万元家务补偿的案例就曾引发网友热议,如今93万元的家务补偿可谓“高昂”,自然引发更多人关注。当地法院在宣传这起案件时,特别强调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要被“看见”,更应该被“看重”;还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并作了一定的释法。
全职太太的劳动价值,确实应该被“看重”,93万元的补偿也并非天文数字。但是,细看法院调解意见,就会发现这93万元的补偿,并不是或者说至少不全是劳务补偿。
原文如是:
“原、被告共同购买的房屋的财产性权益、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轿车、原告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全部存款均归原告所有,原告于2021年1月23日前支付被告上述财产的补偿款93万元;如原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补偿款,则原告应立即按照100万元支付补偿款。”
其实,调解意见说得很清楚,93万元是“财产的补偿款”,压根就没有提及“劳务补偿”。适用的民法典条款,也应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院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是重要的普法手段,自当以准确、严谨为上,断不可偏离事实、弄巧成拙,玩标题党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