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陕西西安一女孩小程因房东拒绝退还3100元租金和押金服农药身亡,引发关注。
随后房东任某表示,不会道歉,接受走法律程序。
12月25日,据健康时报报道,房东无刑事责任,家属可起诉精神赔偿。
家属提供的女儿生前通讯显示,12月12日下午3时许,小程给自己闺蜜发微信称,“我在联志花苑11号楼出租屋里,我带了两部手机,一部苹果13,一部苹果 XR ,里面有我和房东任某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帮我保存好,他说我死了会给我道歉的,我的小狗现在和我在一起,你可能要帮我照顾它几天。对不起,麻烦你来送我最后一程。”
关于小程的死,任某是否因其言行承担法律责任,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女孩***前虽然曾与房东争吵,房东也说了‘你服毒了,我就给你道歉’最后引发悲剧,但是,房东并不会因此受到刑事制裁。”
付建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房东的过激话语,在没有外力强制、胁迫、威胁的情况下,并不足以使一个正常成年人别无选择的***。即房东的过激语言不能导致正常理智成年人***,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而本案中,虽然房东不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是其还是要为其对女孩所说的侮辱、刺激性言语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女孩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