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则认为,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认为,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法院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表示,法院判决后,她在江歌的坟墓前读完了判决书,“我告诉她妈妈做到了,其实我一直知道事情的事实如何,只是很多公众不知道,我通过法律把事实告诉了公众。”
对于未来的打算,江秋莲表示,自从有了江歌,她一直是江歌妈妈的身份,没有自己的生活,“需要维持生活,目前开了网店,因为还要准备对陈世峰回国后的诉讼,需要经济方面的支持。另外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希望能回报社会。”
“因为我接受过社会帮助,想回报给社会,希望把此次全部赔偿金捐给失学女童,像张桂梅那样。以后的其他赔偿,例如网络侵权诉讼,所获得的赔偿也将全部捐给失学女童。”江秋莲表示,由于江歌的身世,她希望天下的女孩子都能有自立的能力,不想哪个女孩子因为没有上学、没有能力,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谈及追责陈世峰的可行性,黄乐平表示,陈世峰将在2037年出狱,时间过长,法律也可能变化。从法律和法理上来说,江秋莲可以追究陈世峰的责任,所以要看其追究意愿和将来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