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参与审理法官表示,本案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弘扬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学习英烈革命气节,维护英烈荣誉名誉,营造学英烈、崇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案依法公开审判,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教育意义,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事迹和精神的行为,诋毁烈士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