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据新闻报道,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已离世。据此前报道和他留下的遗书显示,刘学州自己出生时被父母卖掉做彩礼,4岁时养父母双亡,曾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经历寻亲事件后遭遇网暴。据悉,刘学州在三亚吃了几十片抗抑郁类的药,被好心人发现后送医,但没有抢救过来。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人世间问题之复杂,人性之复杂。
刘学州***身亡,养父母家属证实花2.7万“买婴”,生父母得6000
在目前已经非常少见的拐卖儿童案件中,生父母因某种原因出卖自己子女的现象,位居大多数。那些认为“没有买家没有卖家”的看法,是把问题想简单了。
养父母已经死亡,他们收买儿童的行为,依法不再被追诉。但如果养父母还活着,按现行刑法,是免不了要承担刑责的。不知道网友会怎么看。
依据刑法,生父母出卖子女的行为,由于追诉时效已过,也不需要承担刑责。
目前,刘学州本人的户籍登记情况未知,但依据刘学州自述,他是2004年到2006年之间出生,他死亡的时候很可能未成年。依据刑法,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因遗弃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涉嫌触犯遗弃罪。谁是对刘学州仍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责任人,是否构成遗弃罪,有关机关应对此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