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来自基层的医务工作者,亲眼看到过一些病人得了不治之症的痛苦状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刘贵芳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一些住院患者遭受绝症折磨,渴望尽快了结痛苦。她呼吁安乐死应该在我国合法化,在合法基础上规范安乐死行为。
长期以来,围绕安乐死的提议和讨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年,不断有人大代表呼吁为安乐死立法。
刘贵芳解释,选择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癌症晚期等不治之症的患者,“面对那些痛苦万分的绝症患者,如何维护他们死亡的尊严,如何让他们临终前有一个安详的状态,安乐死无疑是一种理智的选择。”
刘贵芳认为,生是人的权利,死也应该是人的一种权利,安乐死承认了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是文明的进步,“人有权以这种(安乐死)方式结束自己的痛苦。”
刘贵芳说,病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选择安乐死,主动结束痛苦,医生为病人实施安乐死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选择,也是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