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这意味着,邓伦偷逃、少缴税款共计6165.14万元。
根据公开消息,邓伦是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2012年通过出演个人首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正式进入演艺圈。随后出演《新京华烟云》、《白鹿原》、《因为遇见你》、《欢乐颂2》、《楚乔传》等影视作品。
在邓伦微博可以看到,其在新浪微博拥有超4000万粉丝,其签名写着:好好做人,认真演戏!
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罚单后,邓伦在新浪微博发布道歉信。邓伦在道歉信中表示,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
另据天眼查信息,邓伦担任了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邓伦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