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将向谁征收?官方最新通知来了】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因何而收?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已经出现多次。从3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到5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再到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房地产税改革已箭在弦上。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分析称,在住房的持有环节形成了税收负担以后,会对房地产市场上的供需双方都产生影响,综合形成房地产市场运行中间一种“压舱促稳”的机制,遏制肆无忌惮的炒作,并与其他改革措施配合打造“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贾康说,“这是一项有着多重正面效应的改革,此次决定意义重大,值得各方关注。”在他看来,从房地产长效机制到共同富裕、再到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房地产税都被寄予厚望。一方面,房地产税改革将站在历史高度承担起新时代的历史责任,在推动共同富裕和优化实现三次分配体系应有功能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房地产税的征收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可重评一次税基,这也将给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尽心尽力做好公共服务、优化本地投资环境,带来一个更有效的与其财源建设的“内洽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以试点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是我国多项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房地产税被授权试点,表明国家在以深化改革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共同富裕上迈出重要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