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注意”中写明:“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17年入学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的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在校期间实习拍摄除外)。此规定适用于在校本科生和高职学生,毕业后签约公司随个人意愿。”除表演系,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摄影等专业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均有注明。
昨日,记者在北京电影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的《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本科、高职新生入学须知》上看到,同样增添了一条与该内容相同的“特别注意”。其适用于2017级本科(含外培计划)、高职新生,2017级港澳台侨本科新生,以及2016级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2017年转入生。(本文由四海网编辑wyh独家整理,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和来源。相关文章链接:http://www.4hw.com.cn/life/zongh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