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在4月15日实行的问题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毕竟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关乎到很多人日常生活中的出行问题。到底新国标电动车是什么?和原来规定标准有什么不同?已经购买了超标的电动车该怎么办?这些都是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本篇文章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有关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规定的问题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驾驶电摩需持驾驶证 只能在未禁摩地区使用
新国标实行后,没有挂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果要骑行,是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这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
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通告》已经明确告知没有挂牌的、不符合新国标,但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在4月15日前登记上牌完毕;如未及时登记上牌的,4月15日后将无法登记上牌,无牌无证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
届时,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标准的车,将无法按非机动车登记上牌(挂绿牌),不得上路行驶。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车型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有核发《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的,可按电动摩托车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挂摩托车号牌,行驶时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可在未禁摩的地区使用。
那么,新国标电动车和原来规定的标准有何不同呢?
交警介绍,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即任一个项目不合格,整车即判定为不合格),增加了尺寸结构、防篡改、淋水涉水、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电磁干扰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还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对电动车电池与电池盒的匹配性进行规定,同时对加装电池等现象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