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青青草原,大家肯定都会想到内蒙古,内蒙古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在大草原的策马奔腾是一件非常刺激潇洒的事情。生活在内蒙古的小伙伴们肯定对国家土地新政策好奇,想多多了解一下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下面整理出来的土地新政策吧。
内蒙古土地确权策略为: 1、坚持稳固土地承包关
系;2、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3、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
主体;4、坚持进度服从质量;5、坚持进度服从质
量;6、实行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
内蒙古土地草原经营权包括:
1、依据相关法律通过承包的形式所获得的农村牧区
土地草原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取得的土地草原经
营权;
3、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草原经营权;
4、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草原经营权。
内蒙古土地有这些情况禁止流转交易
1、权属不合法、不明晰或有争议的;
2、受让方不具有农牧业生产经营能力的;
3、以转让方式流转,没有事先经发包方同意的;
4、受让方将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草原再流转,没有取得原承包方同意的;
5、土地草原利用规划与现状不一致,即已规划为农村牧区建设用地或I业用地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原合同约定限制土地草原经营权流转的。
一是避免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此前在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比较严重的改变农地用途的现象,一度使耕地大量减少。对此,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要避免强迫命令现象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有一些地区出现了强迫或变相逼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对此,我们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三是避免片面追求快和大的现象 前两年中央允许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有个别地区就开始好大喜功,追求过快和过大地开展土地流转。针对此种现象,我们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