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张大爷遭遇电信诈骗,当他准备抵押房产时,被警方发现并拦截。民警反复几次上门劝说,张大爷却非常淡定,称自己防范意识强,绝对不会被骗。经民警的不断劝说,张大爷的儿子终于回家与父亲面对面详谈。随后,张大爷终于承认自己给骗子汇款总额达567万元。
电信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