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信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也现场向滴滴公司告知了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在去年6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并对网约车平台的定级备案等情况开展检查,了解相关信息系统在上海属地的落地接入情况。
根据第一轮执法检查情况,结合《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且拒不改正的”或者“已经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 省级主管部门可联合通信等部门对在本省注册的平台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对注册地不在本省的,可上报对应国家主管部门后依法作出“暂停发布或下架APP”的处罚。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执法检查,并在现有的执法力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网约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频次。同时,积极会同通信、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其他执法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