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卡人无遗产的情况
债务具有连带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持卡人若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信用卡欠款。
但是同时,《婚姻法》又有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的,如不是用于家庭必须生活的,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3、持卡人既无遗产继承也无配偶的情况
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亲属也无偿还能力,那么作为其生前所消费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或者银行自行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而不应由持卡人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若是信用卡持卡人意外去世后不用还债,那势必会有很多人在死前疯狂透支信用卡,此等漏洞银行必然会考虑到,定会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持卡人一旦离世,留给家属的许是无尽的悲伤和麻烦,大家消费时还要且刷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