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分法”外,《标准》还针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作出了分类投放、分类处置的具体规范。例如,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应单独存放,处理时优先考虑再利用;装修垃圾则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投放等。
记者注意到,《标准》统一了各类垃圾投放容器的标志标识、颜色和容量。其中,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的标志都与此前不同,新的标识更贴近生活常识,方便大家辨认。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颜色也变成了灰色。据悉,不符合现有规范的垃圾桶,将逐步淘汰换新。
近年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垃圾革命”。2017年起,垃圾分类连续3年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年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高速增长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今年,该增长率还要继续缩减到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