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
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按法律规定进行调查
对浦东新区消保委调解员的上述回应,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22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协会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可进行调解。当企业不接受调解或拒绝调解,消费者还可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如果企业行为合法,可向消费者示明,如果违法则应依法处理,行政监管部门不能缺位。特别在之前司法裁判中认定经营者行为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回应消费者的投诉不仅是履行职责,也是行政监管部门澄清事实的好时机。”
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14日对记者表示,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并依据法定职责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