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后,即9月16日16时18分,汕头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了相同内容的“警情续报”。
华商报记者从网上传出的视频看到,事故发生后,摩托驾驶员和女乘客均倒在地上,驾驶员伤势相对较轻,可以自行站起,女乘客伤势较重,头部有鲜血流出。
9月17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针对读者提出的“警情通报内容不一”问题,其宣传科一民警称,警方通报内容发生变化,是根据调查的步骤、结果一步步做出的,不是说事件的结果不一样。至于事件最新进展及驾乘人员抢救情况,目前没有最新消息,仍以9月16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为准。就网上出现的“女乘客不幸死亡”消息,该民警坚决予以否认,称两位伤者仍在治疗之中,没有人员死亡。
网友:逃避检查不对 执法者也要依法规范执法
由于该案较为典型,网友们广泛关注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网友“XJS”:难道非要警察叔叔用血肉之躯拦截后受伤才是你能接受的情况吗?……支持警察叔叔!对这种不守法规的人就应该这样处理,首先要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网友“yh“:且不论违章和执法是非对错,警察抓违章无可厚非,出事故也是有一定的概率,该罚的罚,该赔的赔,自有公论。
此事的焦点应该是前后不一的警情通报,硬把共享单车说成绿化带,引起一片哗然。这种做法是对政府公信力最大的伤害,是相关部门最需要反思的内容。
网友“缘”:身为执法人员,没有考虑这样做的后果吗,逃避检查固然不对,但你们也不至于做出危害人家性命的举动啊。
网友“秋妍”:以后要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执法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重要,但也要重视对违法者的处置。
网友“宝刀未老”:法治社会不单要求民众守法,执法部门也要依法规范执法。
律师与专家:不当执法致人伤亡要承担责任
就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和专家。
1.遇到交警查酒驾或例行检查,驾驶人拒不配合,冲撞、逃逸等行为是什么性质,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谌江涛律师:警察执行公务时,驾驶人加大油门对交警进行冲撞,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即使驾驶人并未对交警进行冲撞,而是向其他方向逃逸,也有可能会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既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