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为双十一商标状告商评委 双十一该不该由天猫独享
“双十一”刚过,京东和阿里因为“双十一”商标“对簿公堂。京东申请注册了“京东双十一”等五枚商标,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京东遂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至法院,今日(11月14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而在此前将“双十一”注册成功的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
因“双十一”商标被宣告无效 京东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
此次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总共有五件,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五枚商标。
阿里于2017年7月26日对京东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先注册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据此裁定诉争系列商标或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此后,京东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京东的代理人表示,“双11”“双十一”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本类别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同时,阿里此前申请的商标既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在涉案服务类别上又不具备任何知名度,京东申请的商标与阿里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