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被指性侵养女”事件当事人鲍毓明通过身边人向澎湃新闻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化名)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
不过,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13日上午,小芳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小芳还表示,她使用的QQ号是鲍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他知道密码,此前经常登录小芳使用的QQ号检查聊天记录等信息,不排除鲍毓明“自己跟自己对话”。小芳称,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机关作出过说明。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