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随地吐痰罚200 对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
4月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拟规定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作《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