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标准版本为《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GB 811标准从保障乘员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头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系列要求。
CCC认证: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0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规则
质量辨识: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规定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后,才能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摩托车生产企业在选择头盔供应商时,可核验工厂的CCC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勿使用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
CCC认证证书(左)和CCC认证标志(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