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认定见义勇为好市民466人
从昨日起,北京市正式启动第二届见义勇为宣传月。据悉,2019年,《北京市见义勇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方案》制定,建立市、区两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机制,实行统一规范的见义勇为人员确认颁证颁奖仪式,对京籍、非京籍人员实行统一奖励标准。柴珠峰表示,今后将明确“事发地认定,户籍地保障”,有利于见义勇为行为人获得保障的持续性。
截至目前,北京市持续开展了十二届评选,共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6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67个,其中47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柴珠峰介绍,2018年,北京市首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加20分。在政策实施当年,一名来自江苏盐城的男性被认定市级见义勇为好市民,获得20分积分后达到落户北京的标准。
市民政局还特别提醒,本市对京籍、非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统一奖励标准。“对京籍、非京籍人员的认定、奖励上一视同仁,非京籍人员的相关档案我们也会帮忙转到外地。也就是说,只要在北京范围内的见义勇为行为,都会大力表彰。”柴珠峰表示。
哪些行为可被评为见义勇为?
北京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青之表示,见义勇为要与公民好人好事、公益慈善、职业行为等进行区分。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张青之介绍,见义勇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市区两级评审委员会,证人证言、公安笔录、医院鉴定、司法鉴定等,北京市见义勇为优待伤残抚恤标准,与退伍军人事务局标准统一,除了市级见义勇为可获得20分积分落户,还有见义勇为直系亲属中考加10分等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