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继续免征三项社保费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社保费的减免和缓缴,将继续给中小微企业减轻社保负担,进一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三部门下发的上述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三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此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这意味着,到年底,所有省份都会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更有保障。这不仅将进一步增强全省基金保发放的保障功能,同时也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比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