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坎一门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 老板被判2年4个月
涉案的小龙坎火锅店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该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店内采购员、厨师在火锅店厨房内,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负责配锅的厨师把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再卖给顾客。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厨师刘东月和冯某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并加工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厨师苏某强加工地沟油3963斤,并加工成火锅锅底。这也意味着,不到两年时间里,该店生产、销售的地沟油超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