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努XX因强奸罪获缓刑,从而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而引发争议。事发后,多名自称受害者的女生联系新京报记者称,自己与努XX通过网络相识,见面后遭到猥亵。
据此,浙江大学回应称,对于此事,学校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调查,并启动后续调查。
涉事学生今年本科毕业
17日,浙江大学官网发布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文件称,受处分者为2016级学生努XX,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浙大经研究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新京报记者查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于努XX强奸一事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发现,判决书中未显示相关审理情况,仅显示“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因强奸罪获刑,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上述处理决定引发关注。不过,新京报记者发现,依据浙大的相关管理办法,努xx的处分在规定范围内。
新京报记者查阅《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2017版),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努XX为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本科生。
据浙江大学交通工程所官网显示,努XX在本科毕业生名单上,其毕业设计的题目为《杭州市昙花庵路工程跨运河桥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