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1死1伤 判定驾驶者全责协警无责
2016年12月1日,因后座未戴头盔,广东河源情侣骑摩托车遭两名协警追车3公里,后撞上绿化带一死一伤。2017年2月24日,家属终于等来《交通事故认定书》:摩托车驾驶者(死者)负全责。
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利勇锋驾车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自身存在“未取得相应驾驶车辆(无摩托车‘E’准驾车型)、车辆多年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下,遇执勤人员多次劝止检查时,拒不配合,超速且违反交通信号灯;在逃避检查时,超速行驶变道失控,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利勇锋负此事全部责任;乘客邱秀玲无责任。
就上述认定书,利勇锋的哥哥利勇光表示,认定书没提两名协警追车3公里一事,家属不能接受。
河源市公安局黄姓副局长2月24日回应澎湃新闻称,此事按法律途径解决,“其他认定书上已经很明确说明了”。
河源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24日向澎湃新闻表示,源城区检察院对此事仍在调查中,结果还没有出来。
摩托车驾驶者被认定负全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2月1日,因后座未戴头盔,广东河源一辆女式摩托车遭一辆警用摩托车追车拦截,两车僵持3公里后,女式摩托车撞上绿化带,车上的一对情侣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