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不得发商业性短信 垃圾短信有望得到管制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31日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前期实践经验,对《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