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
并挪用教育经费合计8.2亿元
一、拖欠教师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补贴18031万元。经查,大方县共计拖欠教师2019年绩效工资6336万元、第13个月工资2541万元,2015年至2019年乡镇工作补贴8100万元,2020年乡村生活补助1054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要求。
二、未按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欠缴29930万元。经查,大方县未按要求及时缴纳教师五险一金,2019年1月以来欠缴教师住房公积金13997万元、医疗保险13000万元,2020年5月以来欠缴教师养老保险2933万元,并通过虚列支出将有关经费从大方县财政局拨入县教育科技局实拨资金银行账户,再通过一般缴款书回流国库基本账户的方式挪用教师住房公积金15217万元、医保资金808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