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引发热议。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后因两人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养二胎,欲让22岁大女儿帮忙抚养2岁弟弟遭反对,将大女儿告上法庭后胜诉。有网友认为,大女儿刚成年不久若要将2岁弟弟养至成年负担太大,对姐姐来说不公平;也有网友认为,法律虽有相应规定,但需考虑实际情况;还有网友认为,此为兄姐义务,不容推脱。你如何看待22岁姐姐须帮父母养2岁弟弟?
【普法丨这三个条件下,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据广州电视台微信公号“法拉理”,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22岁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 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 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养育一个孩子,从怀孕分娩到养育成人,需要耗费父母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所以在要二孩之前,还是要做多方位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