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10天左右,国庆节和中秋节就要到了。众所周知,今年的国庆节和中秋节长达八天,如何计算假期的工资成了大家关注的一大焦点。前几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回应中表示,从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此外,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原工资计算和支付方式办理。加班还是值班,取决于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他在原岗位有生产经营任务,则视为加班,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