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迎来一审宣判。
1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世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收集人脸识别信息,超出了必要原则要求,不具有正当性”,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等。
“一审判决对我的诉讼请求大部分没有支持,我对一审判决的多数认定存在异议,因此我会选择上诉。”对于该判决结果,原告郭兵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据悉,法院并未支持郭兵关于野生动物世界存在欺诈行为等诉讼请求。
“我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据了解,2019年4月,郭兵支付1360元购买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双人年卡,确定指纹识别入园方式。郭兵与其妻子留存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并录入指纹、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