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毕竟买房不容易。有些人可能会用一生的积蓄去买。但是我们都知道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意外死亡,配偶是否有继承房屋的权利?我们来看看。
众所周知,婚前财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离婚的,财产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但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属于继承人,有完全的继承权。除非死者一方已立遗嘱指定房屋继承人,否则配偶不能享有继承房屋的权利。
但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一继承人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但一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法定的、无条件的义务关系。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