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份财产损害赔偿的判决书,投资者因购买理财产品暴亏,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方赔偿200多万元。买理财亏了银行还要赔损失?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自2014年起,孙某开始在某股份制银行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根据其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孙某属于平衡型的投资者。此后,孙某便一直通过理财经理购买年化收益率较低,但同时风险评级也低的理财产品。
期间,并没有大问题发生。直到2015年6月10日,理财经理向其推荐三种理财产品并建议其立即购买后,孙某的投资之路急转直下。
孙某这一次理财投入的金额高达900万,三种产品分别为“民生稳健成长”、“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和“添富外延增长”,各占300万。
如此大额的理财产品,银行除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孙某本次购买的产品内容、风险提示以及购买和赎回方式等事项,也没有对其做书面的风险承受度评估。而关于这三种产品,均为股票型基金,内部风险评级均为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