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是主要依据,还是要根据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决定。那么,目前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具体有哪些方面?让我们来看看小编
目前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1。公司债务责任不同;2.不同于企业交易;3.非竞争中不同;4.物业股份的质量不同;5.不同于财产份额的转让;6.出资不同。
数据显示,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或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一般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缩写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