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来没有什么“躺赢”的妄想,只有阴暗者的瞎想
这些个动机不良的广告,内核是倨傲,本质是猥琐。
从内衣被“冠”为“职场救生衣”,到茶包印上“官人我要”、“皇家马子”, 斑斑劣迹,一言难尽。这些所谓的广告文案以油腻为视角,以“身体叙事”为架构,把抖机灵当创意灵感,把两性关系擦边球当卖点,拿女性妆容、着装、情感关系说事,其间的暗示与明示、隐晦与意会、戏谑与羞辱,着实“煞费苦心”,让人倍感不适!
经商逐利本无可厚非,只是把无耻当有趣,把低俗当通俗,物化、矮化甚至歧视女性,还想从中套取利益,实在是痴心妄想!
消费的前提是尊重,只有真正从心里尊重女性、敬畏消费者,才能摒弃那些荒腔走板的营销套路,建构恰当的分寸感和创作边界。
广告营销拿低俗玩火,不是吊人胃口,是倒人胃口!
第二,玩笑不能乱开,公序良俗不容试探
对社会秩序的考量不可缺,对公序良俗的敬畏不能忘,否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近年来,出格的广告营销并不鲜见,如喜茶和杜蕾斯的联名文案、餐饮品牌“叫了个鸡”的大尺度宣传语,连绝味鸭脖也因海报内容露骨被指大打擦边球……标新立异、出奇制胜、获取眼球,这是所有广告都在追逐的目标,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形式再新颖、内容再夸张,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挑战道德伦理,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求得长远发展的不二法门。
当然,这与广告营销追求创意创新并不矛盾。在“合理”的范围内,创新创意仍大有空间。一个健康有序的商业营销环境,受益的不仅是消费者,身处其中的商家也更有保障。
别光想着靠营销“续命”,忘了“长红”的要义!
第三,净化广告,法律监管不会袖手旁观
法规既定,贵在执行。
要想让以身试法的营销、以耻牟利的广告偃旗息鼓,不能仅靠网友朴素的正义感,法律和监管也要双管齐下、铁腕出击,施以硬性约束,用牙齿扼住低俗营销的蝇营狗苟,使越界者有所忌惮、不敢胡作非为,方是正解。
毋庸置疑,文明不是威慑出来的,而是治理出来的,处罚不是唯一手段。刚性措施之外,也要靠法律宣传因势利导,靠事前监督规避问题,那些有伤风雅的广告,才能真正断了生存的土壤。
广告营销,要的是大格局,而非小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