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如果是城镇户口而且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那么是可以到当地申请低保的。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城镇低保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乡镇民政办申请。 城镇低保享受资格:月人均纯收入低于170元的城镇户口困难人员及下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