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参保人是城镇户籍居民,原有参保缴费帐户,中间断缴的,目前可以在户籍参保地申请补缴中间断缴年限。
2、如果参保人原没有参保缴纳帐户,不可以申请补缴,只能由现在开始参保。已年满60周岁的,可以在户籍地购买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5年,不影响参保人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3、例如,老张从2011年1月开始参保缴费,2019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但他缴费年限未满15年,延长缴费至65岁时其缴费年限为14年,还差1年,这时就可以一次性补缴1年养老保险费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4、而同年同月生的老李在2012年1月才参保缴费,也是2019年12月达到60岁,但因其参保时间晚于2011年6月30日,那么只能延长缴费至67岁(缴费满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