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征得派出所的同意,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2、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需出示以下证明: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迁入的提供《结婚证》;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对本市居民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应查验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3、简单来说:市区移居,原则上户口落常住地,凭房产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标准照及相关证明,就可直接由办证中心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