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证监局,为使公司达到进入创新层的市值和股本要求,董事长“亲自下场”利用账户组操纵自家股票,太一云(430070.OC)实控人、董事长邓迪的这番操作被证监局认定为操纵股票,给予其300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太一云,全称为北京太一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主营业务是区块链技术及区块链相关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授权等。2010年7月,太一云在新三板挂牌。
太一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邓迪,持股数量4289.8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3.55%;环球汇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12.1万股,持股比例14.99%。
挂牌后,太一云在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较为平淡。除2015年5月、2018年上半年股价拉升,太一云股价长期维持在3元/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2月~5月间,太一云区间涨跌幅200%,最低收盘价3.54元/股,最高收盘价为29.9元/股,区间振幅高达798%。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披露,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邓迪实际控制“邓迪”“环球汇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汇富)”“北京银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悦)”“北京银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岸)”“范某燕”5个证券账户(该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
邓迪操作账户组中的“邓迪”“环球汇富”“北京银岸”账户,杜某玲操作账户组中的“北京银悦”账户,范某燕操作账户组中的“范某燕”账户。账户组交易决策由邓迪完成,账户组交易资金来源于邓迪、范某燕以及邓迪向范某燕、杜某玲筹借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