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赵丽颖、杨幂等514位行业人士集体发声中宣部版权局回应】近日,“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4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提到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4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回应“近期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的情况。
那么,哪些短视频涉嫌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王迁指出,著作权法有规定,为了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对作品进行适当地引用,但“适当引用”的判定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对于巴黎圣母院失火的新闻,有电视台引用了电影《巴黎圣母院》中的片段展示历史情况,不构成侵权。但有的电影栏目,主持人介绍30秒,然后播放半小时电影精华片段,会被判定为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解释说,判断对于他人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时,应遵循“三步检验法”的原则:第一步,只能在特殊情形下作出;第二步,与原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第三步,没有不合理地损害原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判断,短视频平台中对于影视作品的剪辑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合理使用。”赵占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