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 高青云:为了推动网络护苗更有成效,下一步行动重点是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督促主要互联网平台落实好青少年模式,聚焦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网络应用领域,如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网络社交平台、网络动漫等,开展专项整治,更有力地清理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