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下降一级,河南给山东6000万;水质上升一级,山东给河南6000万。”连日来,河南、山东两毗邻省份的一则“黄河流域(豫鲁段)生态补偿协议”,引发广泛关注。
5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接下来,我省跟陕西、山西也将签订相应的生态补偿协议,另外类似的水生态补偿模式,我省还将全面铺开。
河南、山东签订生态补偿协议,黄河水质提升一级,补偿6000万元
日前,河南、山东两省签订了一则《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山东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
协议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两省间1亿元的生态补偿额度。
根据协议,以黄河干流水质变化为补偿依据,以两省间国控断面为考核监测断面,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两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反之,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
另外,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关键污染物指数,2021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与2020年度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给予河南100万元补偿;反之,河南给予山东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协议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2年,期满后根据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