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普陀区公安机关先后在广州、深圳两地将丘某、丘某兵、薛某某等11人抓获归案,查处犯罪窝点9处,查获假冒某品牌服饰、箱包等5000余件。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丘某兵、丘某等人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薛某某等人处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微店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3400余万元。此外,周某某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市场等渠道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出售给丘某兵等人,累计销售金额176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丘某、丘某兵、周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薛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丘某、丘某兵、周某某等9人提起公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薛某某等2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