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健康时报记者根据12309中国检察网官网的披露信息统计发现,截止6月15日,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经有至少10位医药人被捕,其中有药企法人、医药代表、产品顾问等。
9份诉讼书,行贿理由皆为“扩大销路”
记者查询北京丰台近日公布的8份起诉书发现,累计9名涉案医药人中,除胡某某被刑事拘留外,其余人均被逮捕,行贿对象涉及北京多家知名三甲医院、社区医院的医生,行贿理由都标识为扩大药品销路。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9月间,被告人白某某在代理北京某有限公司药品期间,为扩大药品销路,给予某甲医院、中国科学院某医院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统方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8万余元;其伙同张某甲(另案起诉)给予中国科学院某甲医院、乙医院多名医生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以扩大药品销路为目的带金销售确实能迅速推动产品销量,但药品不同与一般商品,以贿赂医生带动的销量或有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等嫌疑,患者用药安全无法有效保证。
为了有效打击带金销售和规范医药代表规范推广,2020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拟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并且文件明确强调,医药代表不能承担销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