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为了少交税费,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一般会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上做文章,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律师表示,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要认清“阴阳合同”的危害和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
小王和小李为夫妻,婚后初期二人一起打拼事业,积攒了一些积蓄,并购置了一套建面约90平方米的商品房。
购房五年以后,二人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出售予陈某。当时,促成这桩买卖的中介建议,为了减少买方的税费,让小王与陈某签订两份合同。即:一份为真是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另外一份为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过户后,陈某将150万元的房款支付给小王。
没想到,这几年小王和小李的感情生活并不好,要离婚。在离婚时,小李想要平分当时两人的售房款,理由是当时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小李没有保存好真实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小李也没能举证150万元才是当时双方交易的真实价格。因此,法院在结合目前房屋所在地二手房价格合理区间及交易行情的基础上,并不予采信小李的主张。